机关设在流域外

2007-09-18 08:28
  天下之水,本是一家。从水的角度来看,陆地是被划分成许许多多“流域”的。同一个流域里的水,直接地或曲折地,快快地或慢慢地,前前后后有序地流入一条河,再汇入一条更大的河或湖泊、海洋。最终流入海洋的河流称为外流河;否则就是内流河。看来,俗话所说“水流千转归大海”、“百川归海”,是就外流河来说的。如果从水的“大循环”来说,海洋确实是所有水的归宿,不管外流河、内流河。

  省会一定在省界范围内,首都必定居国境中,即使是首都以外另立的都城陪都也不会例外,这似乎是常识范围之事。遵此,管理流域的机构,当然要驻在本流域里。但是也不尽然。黄河水利委员会堪称国内设立较早的流域机构,执掌着母亲河的规划治理开发事业,会址所在地――1951年成立时在河南省开封市,1953年迁至郑州市,如今这两个城市却都不在黄河流域内,而是坐落在淮河流域的地面上。

  这与黄河这条世界泥沙大河的特性大有关系。原来, “四渎之宗”、百水之首的黄河奔腾穿行黄土高原峡谷,自潼关东流过小浪底,到桃花峪以后,即进入下游的华北大平原,水势陡然平缓起来,变得斯斯文文,河道显得宽浅而散乱,于是,从中游黄土高原携带来的大量泥沙,因水流无力继续搬运而逐渐沉淀淤积下来。日积月累,河床慢慢变高。为防止洪水漫溢,人们修筑了漫长的堤防。但是,河势依旧,淤积依旧,河床日高,堤防日升,终于形成为河底高于两岸地面的“悬河”,创造出世界上一个著名的奇观――须知,这是人与河共同创造的悲剧性的奇观。河道滩面一般高出两岸地面2 ~5米,甚至有达10米的。

  事物有一利必有一弊。黄河大堤固若金汤,是防洪的屏障,却也成了原本归属于黄河“大家庭”的许多支流小河的一条不可逾越的分水岭。比如郑州附近地势大致西南高、东北低,许多小河虽然纷纷向东、向北流去,终因千百年来人为形成的屏障阻隔,入不了黄河,只得转变流向汇入贾鲁河,投向淮河的怀抱。郑州市区北距黄河仅10多公里,河水可望而不可及,终成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流域“世界”。因此,机关设在流域外,说奇怪也不奇怪。

  流域的疆界是自然水流的范围,主要决定于地形,但也并非一成不变。河流的改道,不论自然的,还是人为的,都或大或小地改变流域范围,流水的状态。再者,人类不能听天由命,为了适应自然、利用自然,甚至跨流域开挖“减河”,强行分泄洪水;或者跨流域“引水”,以丰补歉。因此便有了一系列诸如“南水北调”、“西水东送”等大大小小的工程。

作者: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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