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 实现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2003-06-16 16:59
赵泽万
安徽省太湖县小水电开发公司

太湖县地处皖西南边陲,大别山南麓,是一个集边远山区、库区、革命老区于一身的国家级贫困县。多年来,由于山区人口增长过快,人们的生活用能一直依赖伐薪作为主要生活能源,加上陡陂开垦种植,造成森林面积逐年减少,水土流失逐年加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

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开发山区水力资源,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得到了太湖县委、县政府和山区人民的热烈响应和衷心拥护。�

太湖县地处大别山腹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山高水陡,河网密布,雨量充沛,水力资源十分丰富。全县可开发水力资源12.9万kW,通过“九五”期间的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和“十五”期间正在开展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全县已开发建设小水电装机61156kW,全县发供用电网络已全面形成。在接到上级关于申报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的文件后,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组织成立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开展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选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规划办公室根据水利部《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结合《太湖县“十五”期间及2010年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将位于小水电供电区域内属于退耕还林保护区、长江防护林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的北中镇、望天乡的江河等8村,做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试点项目区。�
领导小组规划办公室深入试点项目区的乡村、村和农户,调查了解项目区农户的经济收入状况,生活燃料现状、用户电力发展水平,代燃料电价的承受能力,按照代燃料项目实施规划提纲的要求,编制了太湖县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通过试点项目建设,保护森林面积3.0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面积0.62万亩,长江防护林面积0.55万亩,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森林面积1.89万亩。�

通过试点项目建设,长期稳定地解决项目区1775户6929人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和能源问题。年提供代燃料电量213万千瓦时,户均1200千瓦时,代燃料到户电价0.195元/千瓦时。�

项目实施后,将在项目区内新建代燃料生态电站(百旺电站)一座,装机2台1600kW,设计年发电量446.2万千瓦时,工程计划2003年4月开工,2004年6月投产。按照代燃料电力负荷发展的要求,将在项目区内新建和改造变压器16台1518千伏安,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10.2公里,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69公里。

项目设计总投资1003万元,要求国家投入的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50%,县政府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县小水电开发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通过代燃料区试点项目建设,保护森林面积30600亩,每年将吸收二氧化碳1011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574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5.68吨,每年获生态效益231万元。生态电站年发电产值112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6万元,间接财政收入120万元。

目前,太湖县的代燃料区试点项目电源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完成,土地征用工作正在进行。代燃料生态保护区正在划线定界,退耕还林面已经落实。�

县委、县政府认识到,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试点建设,对于提高农村农民生活质量,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加速农村现代化进程,保护生态,改善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山区农民实现小康目标,实现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全县的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的全面开展,将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加强对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试点项目建设与管理,县政府已与项目法人县小水电开发公司签定了限期完成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试点项目建设的责任状;与乡镇政府签定了退耕还林、停薪还林的责任状;责成项目区的村组代燃料户成立了代燃料用户协会;供电单位北中变电所与用电协会户签定了小水电代燃料到户电价的承诺协议。县委、县政府决心抓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大好机遇,认真抓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试点项目建设与管理,为下一步在全县大力水全面开展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积累经验,起好头开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