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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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15:49
水学[2007]1号

各有关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07]2号)要求,我会2007年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推荐、提名的单位

中国水利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可以组织推荐、提名本团体的专家学者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二、推荐、提名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要按两院《通知》和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办法)要求的标准条件(见附件1、2)及学科专业范围进行院士候选人的选拔,在推荐、提名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增加透明度,在本团体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

2. 被推荐、提名的人选为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且必须是我会会员。

3. 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要特别注意选拔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及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作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专家。

三、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名额及要求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人数,按照增选院士的标准自行掌握。

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为194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岁,即为193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凡2001年、2003年、2005年已连续3 次均为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2007年停止1次被推荐、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四、组织推荐、提名工作要求

1.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应有专人负责推荐、提名工作。对拟推荐提名的候选人及相关材料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

2. 对拟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对拟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提名单位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的“提名单位意见”和“提名单位材料审查委员会意见”。

3. 对所推荐、提名的两院院士候选人出现有争议或投诉的问题,我会将与推荐、提名单位联合组织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和结论性意见。

五、需报送的材料

1. 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一式15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一式15份;
(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2至附件6,一式1套;
(4)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2份。

2. 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15份,其中:原件5份;
(2)被提名候选人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不超过10篇、册)1套;
(3)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1套。

3.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两院《通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须由两院院士增选系统形成。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www.casad.ac.cn)下载;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可从中国工程院学部网址(www.cae.cn)下载。使用方法和要求详见网页上的说明。

4. 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报送手续。

5. 上述有关材料的填写,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同时报送软盘。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六、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推荐、提名的两院院士候选人相关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京外可以邮寄,谢绝个人寄送材料。

京内报送时间:2007年2月26日~3月5日(8:30~16:30)
报送地点: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号南楼二层 中国水利学会
京外邮寄截至日期:2005年3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中国水利学会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人: 赵洁群
电 话:(010)63202171
传 真:(010)63202154
E-mail:jqzhao@mwr.gov.cn

现将附件目录列出,附件全文可根据需要直接从网上下载:
1. 《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7]10号)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样表)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样表)

2. 《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6]77号)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样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