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研究专业委员

2017-01-18 11:26

  一、历史沿革 

  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于1990年5月在北京成立,挂靠单位为水利部水政司。首届名誉主任委员为钱正英,邬福肇、李培传、魏耀荣、任继圣为顾问,主任委员为柯礼聃,秘书长为张林祥。第二届主任委员为柯礼聃,秘书长为张林祥。第三届主任委员为张林祥,秘书长为杨谦。第四届主任委员为邢鸿飞,秘书长为吴志红。第五届主任委员为邢鸿飞,秘书长为李祎恒。 

  二、重要变更 

  2015年10月,第四届专委会挂靠单位变更为河海大学,名誉主任委员为赵伟,主任委员为邢鸿飞,秘书长为吴志红。 

  三、组织现状 

  第五届于2019年11月在重庆换届,挂靠单位为河海大学。主任委员为邢鸿飞,副主任委员为吴强、李晓静、孙佑海、黄锡生、王克稳、骆梅英、饶明奇、韩全林、滕建仁、归帆、竺效,秘书长为李祎恒。 

  四、业务范围及主要活动 

  (一) 学术交流 

  围绕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水法专委会将继续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针对《长江保护法》和《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水法修订等新形势下水利政策法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承担重大研究项目、组织重大课题攻关、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发展,并建立起知识创新机制。努力搭建水利政策法制的交流平台。通过定期召开学术年会和不定期召开的专题研讨会,推动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理论与实务)之间的互动交流,切实提升专委会组织协调的能力、活力、贡献力,充分发挥专委会在繁荣水法研究方面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 

  (二) 智库咨询 

  加强水法相关研究成果的收集、发布、推广、应用。通过撰写相关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及时向中国水利学会和有关部门反映重要的水法研究成果和重大对策建议,实现学术研究与实际工作之间的互动,使更多的水法研究成果被应用到水利政策法制咨询和决策等实践中去。 

  (三) 水利普法 

  高度重视水利政策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推动涉水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并配合水利普法规划,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对水法治理念、水法治精神、水法治文化的宣讲和传播,呼吁全社会都珍惜水、节约水、爱护水、保护水,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