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学会通讯员赵康婴报道)由黄委会设计院承担的,水利部水规总院、贵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吉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海大学、华北水院等单位参加编写的《水利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经各单位共同努力,已完成初稿。2003年9月23日至26日初稿讨论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参加讨论会的有黄委会设计院及各参编单位的领导、专家以及规范编写组成员等共计26人。
在会上,由规范各章及附录编写人员汇报了各部分编写的主要内容及问题。汇报后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各章的编写结构安排、主要条款内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见纪要附录。与会同志经讨论一致认为规范初稿编写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今后修改工作量仍然很艰巨,希望今后各参编单位加强力量,加快进度,认真按照纪要附录中的要求进行修改在,10月底完成正文修改稿,11月底之前完成条文说明部分。
此次会议承办单位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精心的组织和安排为会议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证,规范编写组和与会专家代表对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纪要附件
《水利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初稿修改意见
1.用词用语应符合《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制规定》的要求。
2.简化有关条款内容,叙述性或解释性的内容列入条文说明中或删除。
3.第5章至第12章共性修改意见。
(1)结构调整为:
a.勘察目的与任务
b.勘察内容
c.勘察方法及其深度的有关规定
d.主要水文地质问题的勘察要求
e.水文地质计算
f.水文地质问题评价
(2)删除有关处理措施的地质建议
(3)计算公式原则上应列入附录中
(4)测绘精度要求可统一列入附录中
4.各章修改补充意见
第1章 补充引用标准
第2章 术语简化,仅写本规程特有的或现行的标准中尚未统一规定的有关术语;补充符号、代号和术语的英文译名。
第3章 补充处理措施的地质建议有关内容
第4章 补充由水文地质引起的物理地质现象、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等调查内容
第5章 计算方法中增加数值模拟法
第6章 补充主要水文地质问题的勘察要求、计算与评价
第7章 应全面补充因水文地质条件引起的相关问题,土洞的勘察内容与要求也应补充
第8章 补充灌区地下水资源的评价及计算方法有关内容,删除表8.5.2-2,水文地质勘察成果(8.6)列入14章中
第9章 应重点突出与水文地质有关的内容,并删减重复内容
第10章 按边坡的级别和类别,突出影响边坡稳定的水文地质条件有关内容进行编写
第11章 岩溶区坝基渗透稳定的相关内容列入第6章中
第12章 突出冻土地区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分析与评价
第13章 观测内容与方法分成2条,增加各类建筑物的水文地质问题预报要求
第14章 报告编写建议采用A方案,删除引用有关规程、规范的图表,补充各阶段提交成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