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学会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

2011-01-28 14:2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各级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我区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2011年1月17――20日,新疆水利学会水法专委会在乌鲁木齐举办了一期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班开班仪式由新疆水利学会水法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新疆水政监察总队总队长刘洪祥同志主持,各地州(市)、县(市)及流域管理机构共214名水政工作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周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琼,自治区水利厅防洪办副主任敖志刚、水土保持处高工何静授课。周勤授课的题目是“依法行政与行政许可法”,刘琼授课的题目是“行政强制执行有关问题”;敖志刚授课的题目是“河道防洪管理”,何静授课的题目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同时,培训还进行了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及论文交流。其中典型经验介绍有6个单位:哈密地区水利局“优化水资源配置、创新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哈密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昌吉州水利局“全面开展‘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博州水利局“加强行风示范窗口建设维护良好的水政监察社会形象”、乌鲁木齐市水务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着力为首府的水务事业发展保架护航”、头屯河流域管理处“多途径、多举措加强头屯河流域涉水安全管理”、克拉玛依市水务局“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论文交流有5篇:阿克苏河流域管理局孙国华“加强河道管理,必须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头屯河流域管理处罗浩“浅析头屯河流域行政规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乌鲁木齐市水务局李勇“论我市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乌鲁木齐市水务局李保军“如何开好案情讨论会”、博河流域管理处多明华“加强水政执法维护流域水事秩序”。

通过培训交流,广大学员对水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全面系统的理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新疆水利学会秘书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