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学〔2022〕22号
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加大水利技术标准的有效供给,不断满足水利市场和创新需要,依据《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水利学会2022年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贯彻落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实施路径,紧密围绕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河湖生态环境、智慧水利建设、节水制度政策、水利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申报。
此外,鼓励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基于乡村振兴、节粮减损、碳达标碳中和等重点领域进行申报,包括:
1. 实现乡村振兴的水利保障相关领域:(1)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包括农村供水保障、农田灌排、水旱灾害防御、农村水生态水环境修复、重大水利等工程;(2)脱贫地区水利管理服务能力巩固提升,包括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农村河湖管护、水资源管理等;
2. 促进节粮减损工程的农田水利相关领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灌溉和排水设施体系、农田防汛抗洪设施短板、低产田水利土壤改良、农田水土保持等;
3. 实现碳达标碳中和目标的水利支撑相关领域:水电开发、抽水蓄能和绿色农村小水电、地下水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等。
申报范围不局限于以上所述领域,若存在其他立足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符合水利市场发展和创新需要,且填补水利技术标准空白的相关领域亦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二)符合水利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避免与已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三)提案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匹配的技术基础、研究能力等保障措施。
(四)申报同时需提交立项申请书和标准初稿,在未征得中国水利学会同意前,不得向其他社会团体提交本标准提案材料。
三、申报程序
拟申请标准立项的单位,请填写《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编写标准初稿,并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国水利学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开展后续工作。
此次公开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除本次集中征集外,我会全年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如有需求,可随时提出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长娟 010-63204693,赵晖 010-63204550
邮 箱:slxhttbz2020@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利学会
附件: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中国水利学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