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国管局办公室和北京市水务局联合发文采信我会与中国教育后勤协会联合发布的标准《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国管局办公室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全面开展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公共机构根据类型,按照相应节水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和评价,其中,高校依据中国水利学会和中国教育后勤协会联合发布的《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开展工作,达到90分以上可申报节水型单位建设”。
“节水优先”是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思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思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19年,中国水利学会联合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组织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等单位编制发布了《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为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评价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2020年8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节约用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依据《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对节水型高校进行复核验收,发布节水型高校名单”。
该标准发布实施以来,我会会同中国教育后勤协会、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等单位通过高校节水标准宣贯暨研讨会、线上云课堂等形式开展了多人次培训,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据不完全统计,该标准已指导各地545所普通高校开展节水评价及建设工作。其中,湖北地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七所部属高校基于该标准进行了全面评价并编制了实施方案,为全国高校节水工作的进一步推广应用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