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河湖监管无人机应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10-11 10:03

  水学便字〔2022〕48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水学〔2020〕85号)有关规定,由我会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团体标准《河湖监管无人机应用技术导则》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有关单位及专家(名单见附件2)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填写意见表(见附件3),并于2022年11月12日前反馈我会。 

  《河湖监管无人机应用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材料和意见表可登陆中国水利学会官网(http://www.ches.org.cn),于公告栏中下载。 

  联 系 人:董长娟 010-63204693 

  电子邮箱:slxhttbz2020@163.com 

  单    位:中国水利学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务大厦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

  1. 《河湖监管无人机应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材料 

  2.  征求意见单位及专家名单 

  3.  专家(单位)意见表 

  中国水利学会 

  2022年10月11日